平等: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
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。大力倡导平等价值,促进平等目标的实现,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着重要意义。
平等不仅是当今中国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,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。平等的实现,既需要平等理念的弘扬,也需要社会改革的促进,需要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。
平等的实现,首先需要生产力的发展来保证。贫穷不是社会主义,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,才能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。缩小收入差距是实现平等的关键。须根据十八大提出“两个同步”“两个比重”“两个公平”,逐步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。推进教育平等。只有使每个公民,无论其家庭收入、地域、民族、身份、性别,都能平等地拥有受教育的机会,平等地使用教育资源,才能使每个人真正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,才能实实在在地促进人与人之间平等。
需要指出的是,社会主义平等的实现不能一蹴而就,要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,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、分步骤地予以实现。当前我国仍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,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,建立良性激励机制,应允许存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的收入差距。在生产力还未达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盲目追求过度的平等和平均化,只会使人们丧失劳动积极性,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失去源动力,阻碍生产力的发展,反而使平等更加难以实现。要克服“不患寡而患不均”的观念,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一重大战略判断,做到既尽力而为、又量力而行,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差距,实现平等。(据人民出版社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释义》)
编辑:王琳
校对:董天元
值班责编:谢旺
监制:王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