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!外地人员不得进入通江居民小区、楼栋
2月25日,通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七号公告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“坚定信心、同舟共济、科学防治、精准施策”总体要求,严格落实“减少输入、阻断传播、精准救治”的分区分类防控策略,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坚决防止疫情反弹、功亏一篑。根据中央、省、市相关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从2月25日8:00起,在巴万高速出口壁州大道路段、S201线诺水河镇路段、崩万路铁溪镇路段、水空路两河口镇路段4个入通交通要道设置健康服务站。负责为进入通江的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、登记等健康服务。离开通江的不开展此类服务。
二、服务站在开展体温检测时,对湖北来(返)通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;对来自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,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;对有发热症状或身体状况异常人员,送至指定的医院或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。
三、外地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居民小区、楼栋,确有要事必须进入的,需持医疗卫生部门开具的健康证明并报经社区同意后方可进入。要坚持外来人员报告制度,对隐瞒不报、不接受检疫、隔离,造成病毒传播的人员,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通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
2020年2月25日
编 辑:郭姝艳
校 对:杨依雯
责 编:王 琳
监 制:王 翰